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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 |
美国 |
维尔京(BVI) |
开曼群岛 |
政治局势稳定 |
良好 |
稳定 |
稳定 |
稳定 |
现行公司法 |
英系普通法 |
美系普通法 |
英系普通法 |
英系普通法 |
公司类型 |
私人有限公司 |
有限责任公司 |
国际商业公司 |
有限责任公司 |
股东法人资料 |
公开 |
不公开 |
不公开 |
不公开 |
可否迁移注册地 |
不许 |
不许 |
不许 |
不许 |
对国外利润征税 |
非本地来源之收入不需缴税 |
全球征税 |
非本地来源之收入不需缴税 |
不征税,该国完全没有税收 |
公司规定 |
公司名称规范 |
英文/中文 |
英文 |
英文 |
英文 |
股东最低人数 |
一名 |
一名 |
一名 |
一名 |
董事最低人数 |
一名 |
一名 |
一名 |
一名 |
股东可否兼任董事或总裁 |
可同时 |
可同时 |
可同时 |
可同时 |
公司可否作为董事 |
允许 |
允许 |
允许 |
允许 |
注册地公司秘书 |
必须 |
必须 |
必须 |
必须 |
注册资金到位 |
不须 |
不适用 |
不须 |
不须 |
是否允许不记名股票 |
不允许 (但允许使用代名人) |
不允许 |
允许 |
允许 |
本地规定 |
本地注册地址 |
必须有 |
必须有 |
必须有 |
必须有 |
经营办公地 |
任何国家/地区 |
任何国家/地区 |
任何国家/地区 |
任何国家/地区 |
本地注册秘书 |
必须有 |
必须有 |
必须有 |
必须有 |
本地董事 |
不须 |
不须 |
不须 |
不须 |
本地董事会议 |
不须 |
不须 |
不须 |
不须 |
政府登记董事和股东资料 |
必须 |
必须 |
不须 |
不须 |
官方语言 |
汉语,英语 |
英语 |
英语 |
英语 |
通用货币 |
港币 |
美元 |
美元 |
开曼元 |
常年规定 |
年审报告 |
是 |
是 |
不须 |
是 |
离岸公司使用不当系列一 很多人在设立离岸公司时,对选择在何处设立离岸公司并不知晓。在未得到专业人士咨询前,盲目设立的公司不仅不能实现其投资目的,反而在注册第二年又要面临注册年费的损失。以下就是一些运用离岸公司不当的例子。
一些投资者希望在BVI设立公司后到香港营业开展业务。有些提供注册BVI公司服务的机构没有提醒客户使用BVI公司在香港营业,必须依据香港公司法第十一条,申请为外国公司在香港的分公司,领取登记证书和商业登记证。根据香港法律,如果外国公司在香港营业而无登记,则是无牌经商,是违反香港法律的,可能被起诉。而当投资者以BVI公司的名义向香港公司注册署申请登记分公司时,却被拒绝。这是为什么呢?因为一般代理机构代为注册BVI公司时,大多数的公司章程中都容许发行不记名股票。不记名股票最大的特点就是只要股票由原持有人交给他人,股东就实现了转移,达到方便及保密的效果。这种股票很容易被不法分子用以秘密转移财产,许多国家及地方都立法明令禁止不记名股票的发行和流通。香港就是其中之一。因此这类公司若要在香港实现登记,必须修改公司章程,即不容许发行不记名股票。
离岸公司使用不当系列二 许多境内客户在选择离岸公司时,大都存在盲目性,通常是根据自己在网上看到的或听圈内朋友介绍后,直接指定中介机构在某境外金融中心注册一家离岸公司,但公司成立后却并不能实现其预计目的。事实上,注册离岸公司前需要有大量的工作进行,例如:了解企业的实际情况,了解注册地的相关的税法、法律、外汇管制、金融政策等一系列问题。而许多非专业中介机构为了吸引更多的客户,并没有这方面的能力或实力,前期工作做的很少。还有一些中介机构不顾企业资质以及信誉状况,都同样给予注册,这些做法将给企业带来很多问题。
例如:境内某民营高科技企业希望在境外设立离岸公司后,可以绕过国内复杂的审批手续。到香港创业板上市融资。他在没有征得专业人士指导的情况下,委托某中介公司为其在美国特拉华州注册了离岸公司。直到公司成立后,他才知道在香港创业板只接受中国内地、百慕大和开曼群岛注册的公司上市申请。并且在特拉华州注册的公司每年除了续牌费以外,还要缴纳特许经营税。这家民营企业既无法实现其上市目的,如果希望离岸公司第二年继续存在,还得多缴纳一笔税费。
注:由此可见专业人士工作非常重要。合格的专业人士应能根据客户的需求事先予以客户合适的建议。
什么样的客户适合设立离岸公司 根据有关统计数据,现在每年大约有十四万家离岸公司在各个离岸管辖区成立。在众多用户中最常见的设立离岸公司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类:方便贸易往来、全球进程加速化、减少政府干预、放宽外汇管制、合法减免税收、本国的政治和经济不稳定等。在国际上成立海外离岸公司的用户主要分为两类,一类为个人用户,另一类为企业用户。
企业用户包括跨国公司、大型联合企业、航运公司、金融公司、贸易公司。企业一般会设立控股公司、外国直接投资公司、特许公司及资金管理公司等类型的公司,通过建立起的这些海外中心,高效地组织企业各方面的业务和保持核心竞争力。企业用户设立海外离岸公司作为母公司的实体机构主要目的有: - 地区总部 - 市场营销、贸易和管理中心 - 转运、再出口中转地 - 制造和装配中心 - 运输和分销点
个人用户主要为高收入者、企业主、海外移民,这些人中包括企业家、商人、高级管理人员、演员、作家、发明家、工程师、知识产权所有者、财富继承个人、律师及医生等专业人士。个人用户使用海外离岸公司的主要理由是: - 投资规划 - 税收规划 - 房地产规划 - 移民的前期规划 - 保密和隐私 - 安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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